律师解析:倘若押金凭证不幸遗失,这并不意味着缔结押金合同的事实已经发生任何变化。 在对方退还押金的时候,您只需要向对方提交一份已告知原押金凭证作废的书面声明或者相关认证即可。 然而,若对方以此为借口否认收到了您支付的押金,而您又无法提供原始的押金凭据,亦或是缺乏其他能够证明您确实缴纳押金的证据,那么您将陷入自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困境,失去提出退还押金的诉求资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