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倘若消费者所购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即已变质,那么作为受害者,他们有权利向销售该产品的商家索取经济赔偿以弥补其损失。 除此之外,他们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生产厂家或直接经营该商品的供应商请求赔偿实际购买价格的十倍或所遭受损失金额的三倍之罚款;若是所得赔偿金额还低于一千元人民币,那么相关部门则会将赔偿金额提高至一千元。 在此之际,我们全社会都有责任共同推进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并全力支持政府在这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